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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立书院荣誉币兑换奖品管理规定

 

第一条  为推进书院文化育人,营造拔尖创新氛围,根据《特立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实施办法》要求以及书院实际情况,制定此规定。

第二条  荣誉币分为学分荣誉币和福利荣誉币,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,按照《特立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荣誉币认证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两种荣誉币同步等额增加。

第三条  学分荣誉币累加增长,用于兑换学分;福利荣誉币动态增减,用于兑换福利奖励。

第四条  每位同学可按照福利荣誉币个数在书院公众号中进行申请,书院每月进行一次审核,将对应奖品进行发放。

第五条  各个奖品对应福利荣誉币数量见附件。

第六条  对于附件中未提到的奖品,学生可个性化的申请其他奖品,方式为在公众号中进行相应申请操作,书院每月审核一次,随后公布审核结果。

第七条 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第八条  本办法由特立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:

奖品

荣誉币

备注

书院纪念品(马克杯)

15

 

书院纪念品(鼠标垫)

15

 

书院纪念品(折叠伞)

40

 

书院纪念品(笔记本)

20

 

书院纪念品(金属书签)

10

 

书院纪念品(帆布包)

20

 

书院纪念品(笔筒)

20

 

书院纪念品(院服熊)

45

 

书院纪念品(笔袋)

30

 

小米充电宝

80

 

运动手环(小米/荣耀)

100

 

小米蓝牙耳机

100

 

电影票

40

 

凌美钢笔

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