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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特立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

  按照国家规定,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北理工发﹝2019﹞79号),为切实做好特立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书院开展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经学生本人申请、书院量化测评、班级民主评议、书院民主评议等环节后,书院初步确定家庭困难认定结果。现开展公示,公示期为9月17日-9月23日。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有权提请书院予以解释,请提交申请至书院办公室(至善园A111),书院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对书院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,可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。学生资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如情况属实,予以调整。特立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如下:

  学号

  认定等级

  1120192594

  C

  1120193110

  C

  1120192399

  C

  1120191885

  B

  1120191753

  C

  1120192596

  D

  1120192390

  C

  1120193248

  C

  1120191382

  D

  1120192787

  B

  1120191869

  C

  1120191874

  C

  1120191886

  C

  1120191379

  C

  1120182463

  B